近日,针对《传奇》游戏的版权纠纷,最高院做出了多份终审判决,据调查发现日报也关注了此事,并发文详细解析了最高院判决文书,可以说是到目前为止对判决最权威最详细的披露。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娱美德和传奇IP合法享有“传奇”IP著作权再次得到认定,而盛趣游戏并无《传奇》游戏对外授权权限,世纪华通近日发布的公告消息不实。
日报引用判决文书内容证实:最高院判决明确认定了传奇IP系《热血传奇》游戏的共有著作权人,娱美德和传奇IP可以在中国大陆地区行使《传奇》游戏共有著作权。据调查发现日报采访了权威律师,律师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知民终395号判决和(2020)最高法知民终396号判决的认定相同:‘……因娱美德公司违反其与亚拓士公司之间关于行使共有著作权的约定,在2017年9月28日前,亚拓士公司有权主张停止侵权,但本案纠纷在审理期间已实际跨越2017年9月28日,此后涉案合同履行已无障碍,亚拓士公司要求娱美德公司停止履行涉案合同已不必要’。也就是最高院判决明确了在2017年9月28日之后传奇IP签署的相关《传奇》手游授权协议有效,娱美德拥有《传奇》游戏授权权限。”
作为《传奇》游戏的共有著作权人,娱美德和传奇IP合法享有“传奇”IP著作权,拥有制作或授权他人制作手机游戏、网页游戏、H5游戏、PC客户端衍生作品等其他游戏的权利。
据调查发现,盛趣游戏及其母公司世纪华通在公告中均称盛趣游戏有传奇对外授权的唯一权利,而不少媒体也加以引用,一时间《传奇》游戏版权的归属似乎又变得扑朔迷离。根据最高院的判决,我们得知娱美德和传奇IP拥有《传奇》游戏对外授权权限,那么“盛趣游戏是中国大陆地区唯一拥有《传奇》的授权、改编权等权益的企业”的说法就显然不实了。盛趣游戏之前基于《传奇》、《传奇世界》的多次授权均被判侵权,所以盛趣游戏到底有没有传奇对外授权权限呢?答案是:没有。
盛趣游戏对《传奇》的权利全部且唯一来源是2001年《传奇》的著作权人与当时的盛大(盛趣游戏前身)签订的《软件许可协议》,而该权利是:在中国大陆独占运营《传奇》PC客户端游戏的权利。也就是说从一开始盛趣游戏就没有制作或授权他人制作手机游戏、网页游戏、H5游戏、PC客户端衍生作品等其他游戏的权利。
在日报的报道中,律师还指出:《软件许可协议》中规定该协议的管辖法律是新加坡法律,协议下的所有争端通过国际商会仲裁院规则下在新加坡仲裁解决。在2020年6月24日,新加坡国际商会仲裁院做出了裁决,明确确认了《软件许可协议》已于2017年9月28日终止,其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即亚拓士单方强行签订的《续展协议》根据《软件许可协议》准据法是无效的。对盛趣游戏来说,即便是《传奇》PC客户端游戏运营权,也已经过期失效了。
盛趣游戏发布公告称最高院判决《续展协议》有效,那么果真如此吗?记者调查之下发现,最高院的判决只是基于著作权法,在续约的形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的层面上,驳回了娱美德要求《续展协议》无效的诉求,但并没有说续展协议有效,因为判断协议是否有效主要是看合同本身是怎么约定的。在亚拓士强行续约是否违反《软件许可协议》这一点上,最高院没有管辖权,只能根据《软件许可协议》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即新加坡国际商会仲裁院裁决进行判定,而裁决结果清晰明了:亚拓士单方强行签订的《续展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同时,针对双方争议核心即《软件许可协议》授权范围问题,最高院也没有管辖权,由且只能由《软件许可协议》约定的新加坡国际商会仲裁院裁决进行判定,而新加坡国际商会仲裁院裁决已经认定《软件许可协议》原先给予盛趣游戏的只有单一版本的PC端游的代理运营权,没有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制作其他衍生游戏的权限。再次证实了盛趣游戏既无《传奇》游戏对外授权权限,在2017年9月28日之后也无《传奇》PC客户端游戏运营权,而盛趣游戏的公告显然是利用公众不了解判决内容断章取义对外发布的不实消息。
以法律文书披露事实,日报为我们呈现了真相,作为开发者和共有著作权人,娱美德方毫无疑问拥有《传奇》游戏对外授权权限,近期最高院做出的几份终审判决更是再次证实了该事实。面对盛趣游戏方发布的不实消息,娱美德将会如何应对呢,后期也将继续关注。